为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清明假期期间校园安全工作通知的要求,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,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坚持底线思维,增强安全防范责任感紧迫感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假期期间安全工作,坚守“红线意识”和底线思维,强化责任担当,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对重点时段、重点部位、重点设备、重点群体的安全防范,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,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,深入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,及时化解矛盾,维护学校安全稳定。
二、持续做好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。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,教育员工假期防范新冠病毒、交通事故、防拥挤踩踏、防火、防盗、防诈骗、防传销、防溺水、防自然灾害等,尽量少到人员密集的场所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,请广大师生员工严格按照上级及学校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禁止联宗祭祖等群众性聚集活动,不得举办集体公祭、骨灰海葬、骨灰树葬等人群聚集活动。要教育员工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客运车辆,要到正规车站乘坐正规车辆,严禁师生包租无营运资质的车辆离、返校。
三、预防心理危机事件。春季为员工心理危机事件高发期,各二级学院在清明假期期间要关注员工心理健康,加强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,及时跟踪高危个案。
四、加强隐患排查,压实安全主体责任。各单位要按照“属地管理”的要求,组织一次对辖区办公、教学实验实训、员工宿舍、体育运动场(馆)、出租物业等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,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报保卫处。后勤管理处要加强对假期维修工地的安全管理,监督各工地落实安全生产规程,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,确保安全文明生产。公共体育教学部加强体育设施场地的安全管理,特别是要加强跳水池、游泳池的安全管理;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、设施要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,确保不发生意外事故。资产装备处、实验中心加强对实验室安全管理。
五、严格控制师生外出集体活动。确实需要集体外出的,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备案,严格按照谁主管、谁审批、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。压实安全责任,加强全程安全管理,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。
六、强化校门安全管理。清明假期期间,保卫处继续实行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,加强校门管理,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。为配合好有关单位的工作,清明假期期间需进校工作、学习或活动的非本校人员,请相关接待单位提前向保卫处报备。
七、加强清明假期期间应急值守工作。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认真安排好清明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,按照学校安全维稳工作机制,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有效处置,尽职尽责,遇有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要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保卫处,及时妥善应对。